| TB 10002-2017 / TB 10008-2015(2017 / 2015) | |
|---|---|
| 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 10002-2017);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 10008-2015) | |
| 适用范围 | 编号辨析:TB 10002 系铁路桥涵设计规范,与牵引供电无关 |
| 关键参数 | 编号辨析结论;《铁路电力设计规范》实为 TB 10008-2015(110 kV 及以下铁路电力工程) |
标准概况
本卡为编号辨析卡。核实结论:TB 10002-2017 对应《铁路桥涵设计规范》,属铁路桥涵工程标准,与牵引供电系统设计无关(依据 TB 10002-2017)。本站初版曾把"铁路电力设计规范"挂接在 TB 10002 编号下,属误记,已订正:《铁路电力设计规范》的规范编号实为 TB 10008-2015,适用于 110 kV 及以下铁路电力工程(依据 TB 10008-2015)。需要辨析的专业边界:"铁路电力"专业指站场与沿线动力、照明等供配电系统(区别于"电力牵引供电"专业);涉及牵引供电设计的条目请引用 TB 10009-2016 标准卡,本卡不作为牵引供电侧引用依据。
虽然 TB 10002-2017 本身不是牵引供电标准,但接触网在桥梁、隧道区段的支柱基础、预留接口与净空条件由桥涵(及隧道)土建设计承载,接触网专业与桥涵专业之间存在明确的设计接口。本卡在辨析编号之外,按公开层面提炼桥上网支柱基础载荷与桥隧接触网接口的要素方向,供设计接口协调参考;具体荷载取值、构造尺寸以规范文本与各线设计文件为准。
发布与沿革(2017 版整册编号的由来,依库文提炼)
本卡新增提炼内容均以库内正式出版文本[5]为底本;编号对应沿用本卡核实结论[1][2],牵引供电侧对照[3]与施工验收侧对照[4]见下文矩阵。
按库文所载发布公告:本规范经国家铁路局公告发布(国铁科法〔2017〕3 号,工程建设标准 2017 年第 2 批),与《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 10091-2017、《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 10092-2017、《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 10093-2017 四项标准同批公布,自 2017-05-01 起实施,同时废止 2005 版五本分册——《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 10002.1-2005、《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 10002.2-2005、《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 10002.3-2005、《铁路桥涵混凝土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TB 10002.4-2005、《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5]。
这一沿革正是本卡编号辨析的关键:TB 10002 编号在 2005 版时代是"分册主干号"(10002.1~10002.5 五册共用一个主干编号,第一册即"基本规范"),2017 版起 TB 10002 成为整册编号,仅对应《铁路桥涵设计规范》,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地基基础等专业内容分列 TB 10091、TB 10092、TB 10093[5]。本规范历次版本为:TBJ 2-85、TBJ 2-96、《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 10002.1-99、TB 10002.1-2005[5]。全文共 5 章(总则、术语和符号、桥涵布置、设计荷载、桥涵设计),主编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5]。
2017 版修订与桥隧接口直接相关的动向(前言概览)[5]:
- "桥涵布置"章新增系统接口设计一节,提出了桥梁设计的接口工作要求(另新增"铁路线路交叉跨越桥梁结构设计与安全防护""高架车站桥梁结构"两节);
- 修订了长钢轨纵向水平力(伸缩力和挠曲力)的荷载归类,由主力活载调整为特殊力;
- 修订了规范适用范围,适用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和Ⅱ级铁路、重载铁路桥涵结构设计;
- 整合细化了桥面布置、桥上护轮轨铺设、人行道及栏杆、避车台设置的相关规定。
适用范围
本卡辨析的两个规范各自适用:TB 10002-2017 适用于铁路桥涵工程设计(依据 TB 10002-2017);TB 10008-2015 适用于 110 kV 及以下铁路电力工程设计(依据 TB 10008-2015)。接触网专业引用场景:桥上、隧道口及桥隧相连段的接触网支柱基础与预留接口设计协调。
关键参数提炼
本站仅提炼要素条目与要求方向,不转录条文原文;具体限值以现行文本为准。 关键限值表格以「照录」小节列示,提炼与照录均依库内正式出版文本[5];条文原文与完整技术要求以正式出版标准文本为准。
编号辨析对照
| 编号 | 真实名称 | 专业归属 | 接触网引用场景 |
|---|---|---|---|
| TB 10002-2017 | 铁路桥涵设计规范 | 桥涵工程 | 桥上支柱基础、桥隧接口的土建侧依据 |
| TB 10008-2015 | 铁路电力设计规范 | 铁路电力(110 kV 及以下) | 站场供配电,不作牵引供电依据 |
| TB 10009-2016 |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 | 电力牵引供电 | 牵引供电与接触网设计主依据,见 TB 10009 标准卡 |
桥上接触网支柱基础载荷要素矩阵
| 载荷类别 | 作用方向 | 来源/传递路径 | 依据 |
|---|---|---|---|
| 恒载(支柱与悬挂自重) | 竖向 | 支柱、腕臂、悬挂装置自重传至基础 | TB 10002-2017 第 4.1.1 条表 4.1.1(主力—恒载)、第 4.2 节 |
| 线索张力荷载 | 水平纵向/横向 | 接触线、承力索张力经定位与支持装置传至支柱 | 由 TB 10009-2016 侧提资 |
| 风荷载 | 水平横向 | 支柱、线索受风,桥位风环境叠加 | TB 10002-2017 第 4.4.1 条(风荷载计算) |
| 温度与胀缩作用 | 纵向 | 锚段张力随温度变化、桥梁伸缩联动 | “温度变化的作用”列于 TB 10002-2017 第 4.1.1 条表 4.1.1 附加力;牵引侧按 TB 10009-2016 分侧规定方向 |
| 事故/断线荷载 | 纵向冲击 | 断线工况下残余张力方向 | 由 TB 10009-2016 侧提资 |
载荷组合与分项系数方向由桥涵规范与牵引供电规范分别规定,接口处由两专业提资单确认。
桥隧接触网接口要素矩阵
| 接口要素 | 协调内容方向 | 责任侧 | 备注 |
|---|---|---|---|
| 支柱基础预留 | 桥上支柱基础(法兰盘/地脚螺栓)位置与构造预留 | 桥涵专业预留、接触网专业提资 | 见 法兰盘、地脚螺栓群;桥涵侧预留条件见 TB 10002-2017 第 3.9.4 条(接触网支柱等设施的条件) |
| 埋入件与滑道 | 隧道内吊柱/埋入杆件、槽道预留 | 隧道专业预留 | — |
| 净空与限界 | 接触网带电体对桥面附属、隧道壁的绝缘距离 | 两专业共同 | 见 隧道内接触网设计、桥上接触网设计 |
| 接地与回流 | 桥梁结构钢筋接地、综合接地系统接入 | 电力/信号/桥涵多专业 | 与 GB 50168-2018 电缆敷设段衔接;桥梁侧接地装置设置条件见 TB 10002-2017 第 3.9.3 条 |
| 检修通道 | 桥上检查、维修作业空间与安全防护 | 桥涵专业 | — |
与相关规范衔接矩阵
| 规范 | 衔接点 | 本站卡片/条目 |
|---|---|---|
| TB 10009-2016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 | 接触网侧荷载提资、悬挂方案 | TB 10009 标准卡 |
| GB 50168-2018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 | 桥下/桥面电缆敷设与接地施工验收 | GB 50168 标准卡 |
| 接触网施工类规范 | 支柱基础施工、预留接口复核 | 基础浇筑、施工标准与规范 |
| TB 10621-2014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 | 高铁桥隧占比高,接口协调更集中 | TB 10621 标准卡 |
总则框架要点(第 1 章,依库文提炼)
| 要素 | 限值·要求提炼 | 条款 |
|---|---|---|
| 适用范围 | 新建和改建标准轨距的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和Ⅱ级铁路、重载铁路桥涵的设计 | 1.0.2 |
| 设计使用年限 | 桥涵主体结构应为 100 年 | 1.0.4 |
| 功能性要求 | 桥涵应满足运营、检查、维护和应急抢修要求;结构在制造、运输、安装和运营过程中具有规定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并满足轨道平顺性、列车运行安全性和旅客乘坐舒适性要求 | 1.0.3、1.0.6 |
| 建筑限界 | 桥涵的建筑限界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有关规定——这是接触网悬挂净空在桥涵侧的总约束入口 | 1.0.10 |
| 洪水频率 | 桥梁、涵洞设计洪水频率均为 1/100;技术复杂、修复困难或重要的特大桥(或大桥)检算洪水频率 1/300(照录见下) | 1.0.9 |
| 安全防护 | 按《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39 号)进行安全警示、保护标志、防护设施设计 | 1.0.11 |
| 改建原则 | 改建既有线或增建第二线:增建路段应采用新建标准,改建路段宜采用新建标准 | 1.0.12 |
桥涵洪水频率标准(表 1.0.9,照录)
| 项目 | 频率标准 |
|---|---|
| 桥梁设计洪水频率 | 1/100 |
| 涵洞设计洪水频率 | 1/100 |
| 检算洪水频率(特大桥或大桥属技术复杂、修复困难或重要者) | 1/300 |
| 观测洪水频率小于表列标准时 | 按观测洪水频率设计,但特大桥及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不得小于 1/300,小桥及涵洞不得小于 1/100 |
(照录自正式出版文本[5],表 1.0.9 及注 1 摘要)
桥涵分类与术语要点(第 2 章,依库文提炼)
- 四类铁路定义(2.1.1~2.1.4):高速铁路为设计速度 250 km/h 及以上(含预留)、初期运营速度不小于 200 km/h 的客运专线;城际铁路为服务于相邻城市间或城市群、设计速度 200 km/h 及以下的客运专线;客货共线铁路为客货列车共线运营、设计速度 200 km/h 及以下;重载铁路为满足牵引质量 8000 t 及以上、轴重 27 t 及以上、至少 150 km 线路上年运量大于 4000 万 t 三项条件中两项的铁路;
- 桥梁跨度(2.1.7):顺桥方向两支承中心之间的距离;桥长(2.1.8):梁桥指桥台挡砟前墙之间的长度,拱桥指拱上侧墙与桥台侧墙间两伸缩缝外端之间的长度,刚架桥指刚架顺跨度方向外侧间的长度;
- 桥梁按桥长分类(2.1.9~2.1.12,照录见下);
- 桥上纵向作用术语(2.1.20~2.1.23):伸缩力(温度变化引起梁轨纵向相对位移)、挠曲力(列车荷载下桥梁挠曲引起梁轨纵向相对位移)、断轨力(长钢轨折断引起梁轨纵向相对位移),三者总称长钢轨纵向力——该组术语是桥上轨道(及共桥敷设的系统设施)与桥梁结构间纵向作用的规范语言,桥上接触网支柱基础的纵向验算提资常沿用同一套梁轨相互作用框架(3.9.1)。
桥梁按桥长分类(2.1.9~2.1.12,照录)
| 类别 | 桥长 | 条款 |
|---|---|---|
| 特大桥 | 500 m 以上 | 2.1.9 |
| 大桥 | 100~500 m | 2.1.10 |
| 中桥 | 20~100 m | 2.1.11 |
| 小桥 | 20 m 及以下 | 2.1.12 |
(照录自正式出版文本[5],依术语条款汇编)
桥上接触网支柱与桥面布置相关条款(第 3.5 节,依库文提炼)
- 接触网支柱位置(3.5.1 第 6 款):接触网支柱在桥上的位置应根据接触网的技术要求和曲线内侧限界加宽要求确定;当接触网支柱设置在桥面上时,不宜设在梁跨跨中;
- 桥面宽度(3.5.1 第 7 款):应综合考虑建筑限界、作业维修通道及电缆槽、接触网立柱构造宽度、养护维修方式等要求计算确定;
- 防护墙净距(3.5.1 第 3 款):有砟轨道桥上线路中心线至防护墙(挡砟墙)内侧净距,采用大机养护时不小于 2.2 m;
- 栏杆高度(3.5.1 第 5 款):桥上栏杆高度不应小于步板顶面 1.0 m;
- 人行道净距(3.5.3):直线桥梁线路中心至人行道栏杆内侧最小净距按铁路类型与桥面形式列表规定(照录见下),曲线桥梁应考虑曲线加宽影响;
- 避车台(3.5.4):高速铁路、城际铁路、设计时速 200 km 客货共线铁路桥上可不设;设计时速 160 km 及以下客货共线铁路、重载铁路当线路中心至人行道栏杆内侧净距小于 3.25 m 时,单线桥两侧人行道按间隔约 30 m 交错设置、双线及多线桥每侧各相距约 30 m 设置;避车台处线路中心至避车台内侧净距不小于 3.75 m。
直线桥梁线路中心至人行道栏杆内侧最小净距(表 3.5.3,照录)
| 铁路类型 | 桥面形式 | 最小净距(m) |
|---|---|---|
| 高速铁路 | 有砟轨道桥面 | 3.75 |
| 高速铁路 | 无砟轨道桥面 | 3.45 |
| 城际铁路 | — | 3.25 |
| 设计时速 200 km 客货共线铁路 | — | 3.25 |
| 设计时速 160 km 及以下客货共线铁路、重载铁路 | 混凝土桥面 | 3.0 |
| 设计时速 160 km 及以下客货共线铁路、重载铁路 | 钢梁明桥面 | 2.45 |
(照录自正式出版文本[5],表 3.5.3;曲线桥梁应考虑曲线加宽的影响)
系统接口设计要点(第 3.9 节,依库文提炼)
第 3.9 节"系统接口设计"为 2017 版新增,是桥涵专业与各系统专业的接口总纲,本卡桥隧接口矩阵所引条款即出于此节[5]:
| 要素 | 接口要求提炼 | 条款 |
|---|---|---|
| 梁轨相互作用 | 桥梁结构设计时应考虑轨道的要求和梁轨相互作用 | 3.9.1 |
| 防护屏障 | 桥上应根据环保要求考虑各种防护屏障(声屏障等)基础设置条件 | 3.9.2 |
| 接地装置 | 桥梁设计应考虑设置接地装置的条件——桥梁侧综合接地预留的规范入口 | 3.9.3 |
| 接触网支柱与电缆设施 | 桥梁设计应根据需要设置电缆槽道、电缆上下桥设备、接触网支柱等设施的条件——桥上接触网支柱与电缆预留的规范入口 | 3.9.4 |
| 桥隧、桥路接口 | 桥隧、桥路接口段应统筹考虑排水、危岩落石和边坡防护等设计 | 3.9.5 |
| 救援疏散通道 | 救援疏散通道设置应与桥下维修通道、声屏障安全通道及地面道路统筹考虑 | 3.9.6 |
| 航标 | 通航河道桥应设置必要的航标等设施 | 3.9.7 |
| 变形沉降观测 | 桥涵应按相关标准规定设置结构变形及基础沉降观测装置——桥上悬挂几何状态长期监测的土建侧数据来源 | 3.9.8 |
| 预设拱度 | 大跨度桥梁桥上轨面高程应考虑梁体预设拱度影响 | 3.9.9 |
设计荷载框架(第 4.1 节,依库文提炼)
表 4.1.1 将桥涵荷载分为主力、附加力、特殊荷载三类[5],与本卡上方"桥上接触网支柱基础载荷要素矩阵"的归类对应:
| 荷载分类 | 所含荷载名称(照录要目) | 条款 |
|---|---|---|
| 主力——恒载 | 结构构件及附属设备自重、预加力、混凝土收缩和徐变的影响、土压力、静水压力及水浮力、基础变位的影响 | 4.1.1 表 4.1.1 |
| 主力——活载 | 列车竖向静活载、公路(城市道路)活载、列车竖向动力作用、离心力、横向摇摆力、活载土压力、人行道人行荷载、气动力 | 4.1.1 表 4.1.1 |
| 附加力 | 制动力或牵引力、支座摩擦阻力、风力、流水压力、冰压力、温度变化的作用、冻胀力、波浪力 | 4.1.1 表 4.1.1 |
| 特殊荷载 | 列车脱轨荷载、船只或排筏的撞击力、汽车撞击力、施工临时荷载、地震力、长钢轨纵向作用力(伸缩力、挠曲力和断轨力) | 4.1.1 表 4.1.1 |
(照录自正式出版文本[5],表 4.1.1 要目)
组合规则要点:桥梁设计时仅考虑主力与一个方向(顺桥或横桥方向)的附加力相结合(4.1.2);无缝线路纵向作用力不参与常规组合,其与其他荷载的组合按第 4.3.13 条执行(表 4.1.1 注 6)[5]。
与本卡载荷矩阵的对应关系:支柱与悬挂自重对应"主力——恒载"中结构构件及附属设备自重;风荷载、温度变化的作用对应附加力;断线/断轨类残余纵向作用对应特殊荷载方向(长钢轨纵向力 2017 版已由主力活载调整为特殊力,前言第 9 条);线索张力荷载本规范不作规定,仍由牵引供电侧提资[5]。
风荷载计算要点(第 4.4.1 条,依库文提炼)
- 风荷载强度按 W=K1·K2·K3·W0 计算:K1 为桥墩风载体形系数(圆形截面 0.8、与风向平行的正方形截面 1.4 等,其他构件取 1.3),K2 为风压高度变化系数,K3 为地形、地理条件系数[5];
- 基本风压 W0 按平坦空旷地区、离地面 20 m 高、频率 1/100 的 10 min 平均最大风速确定,按附录 C"全国基本风压分布图"并经实地调查核实后采用[5];
-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K2(照录要值):离地 20 m 为 1.00、30 m 为 1.13、50 m 为 1.30、70 m 为 1.42、100 m 为 1.56;除特殊高墩个别计算外,全桥均取轨顶高度处的风压值[5];
- 地形、地理条件系数 K3:一般平坦空旷地区 1.0;城市、林区盆地和有障碍物挡风时 0.85~0.90;山岭、峡谷、垭口、风口区、湖面和水库 1.15~1.30;特殊风口区按实际调查或观测资料计算[5];
- 桥上有车时风荷载强度按 W 的 80% 计算,且不大于 1250 Pa;桥上无车时按 W 计算[5];
- 列车横桥向受风面积按 3 m 高的长方带计算,作用点在轨顶以上 2 m 高度处;高墩等自振周期较大的高耸建筑物应考虑风振影响[5];
- 接口提示方向:桥上接触网支柱与线索自身的风荷载归属牵引供电侧计算,本条风荷载约束的是桥梁结构本身;桥位基本风压与风环境参数可作为两个专业共用的输入条件。
梁体变形限值方向(第 5 章,依库文提炼)
桥上接触网悬挂的几何边界受梁体变形限值直接约束,本节仅提炼框架方向[5]:
| 要素 | 限值·要求提炼 | 条款 |
|---|---|---|
| 本章适用范围 | 跨度不大于 168 m 钢梁、跨度不大于 128 m 混凝土梁及墩高不大于 50 m 的桥梁 | 5.1.1 |
| 梁体水平挠度 | 列车横向摇摆力、离心力、风力和温度作用下,不大于梁体计算跨度的 1/4000 | 5.2.3 |
| 梁端横向相对位移 | 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无砟轨道桥梁,相邻梁端两侧钢轨支点处横向相对位移不大于 1 mm | 5.2.3 |
| 梁体竖向挠度 | 按铁路类型、设计速度与跨度分档限值(表 5.2.2),如高速铁路 350 km/h 档:L≤40 m 为 L/1600、40 m<L≤80 m 为 L/1900(三跨及以上双线简支梁);单线桥按相应双线桥限值的 0.6 倍取用 | 5.2.2 |
| 竖向残余徐变变形 | 设计时速 200 km 及以上无砟轨道预应力混凝土梁(轨道铺设完成后):跨度≤50 m 时不大于 10 mm,跨度>50 m 时不大于 L/5000 且不大于 20 mm;高速铁路有砟轨道不大于 20 mm | 5.2.2 |
| 梁端竖向转角 | 高速、城际、时速 200 km 客货共线铁路分别按轨道类型(有砟/无砟)与位置(桥台与梁间、相邻两孔梁间)分表规定限值,无砟轨道不满足时应检算梁端轨道结构和扣件受力 | 5.2.6 |
| 梁体扭转 | 高速、城际铁路列车竖向静活载下梁体扭转引起的轨面不平顺,3 m 范围一线两轨竖向相对变形量分档限值(高速铁路 1.5 mm 等) | 5.2.4 |
接口意义方向:上述限值决定桥面接触网支柱安装点与悬挂跨的长期几何边界(支柱处梁体变位、跨中挠曲、梁端转角),接触网支柱布置与悬挂结构选型应与土建变形限值协调;桥隧过渡段宜结合桥梁伸缩缝与梁端转角区段统一考虑(呼应 3.9.5 接口条款)。
选型与接口建议(站内提炼)
- 新桥设计阶段:接触网专业应尽早向桥涵专业提交支柱布置、基础型式与荷载提资,避免后凿后植筋方向;
- 既有桥改造加装接触网:优先复核桥面板承载与锚固条件,必要时采用化学锚栓/植筋方案并做拉拔试验方向(施工侧见 基础浇筑);
- 桥隧相连段:悬挂方案在桥隧过渡处的连续性(关节/锚段布置)宜与土建伸缩缝位置协调。
常见问题
TB 10002 是"铁路电力设计规范"吗?
不是。TB 10002-2017 是《铁路桥涵设计规范》;《铁路电力设计规范》实为 TB 10008-2015。
牵引供电设计应引用哪个编号?
TB 10009-2016《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是牵引供电与接触网设计主依据。
本卡对接触网专业有什么用?
辨析编号归属,并提炼桥上支柱基础载荷与桥隧预留接口的设计协调要素方向。
TB 10002 编号为什么容易记错?
2005 版时代 TB 10002 是五册共用的分册主干号(TB 10002.1~10002.5,第一册为"基本规范");2017 版起 TB 10002 成为整册编号,钢结构、混凝土、地基基础分列 TB 10091、TB 10092、TB 10093;与铁路电力(TB 10008)、电力牵引供电(TB 10009)编号相邻但专业完全不同。
桥上接触网支柱位置有什么土建约束?
按第 3.5.1 条:支柱位置应根据接触网技术要求和曲线内侧限界加宽要求确定,设在桥面上时不宜设在梁跨跨中;桥面宽度计算应计入接触网立柱构造宽度;桥涵侧的接地装置、电缆槽道与电缆上下桥预留条件见第 3.9.3、3.9.4 条。
与条目关联
本卡作为编号辨析卡与桥隧接口协调卡,与牵引供电系统条目、设计/施工类条目及设计类标准卡互链,提示"铁路电力"与"电力牵引供电"的专业与编号边界。
相关条目
- 牵引供电系统
- 桥上接触网设计
- 隧道内接触网设计
- 基础浇筑
- 支柱组立
- 施工标准与规范
- 混凝土基础
- 法兰盘
- 地脚螺栓群
- TB 10009-2016 设计规范标准卡
- GB 50168-2018 电缆线路标准卡
- TB 10621-2014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标准卡
官方查阅/下载
本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仅给出官方查阅入口:
- 国家铁路局政策法规与行业标准公告公开入口
- 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公开目录
-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GB 50168 等国标查询)
参考资料
- [1] TB 10002-2017《铁路桥涵设计规范》(编号对应关系核实结论)
- [2] TB 10008-2015《铁路电力设计规范》("铁路电力设计规范"编号归属核实结论)
- [3] TB 10009-2016《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牵引供电侧主依据对照)
- [4] GB 50168-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施工验收侧对照)
- [5] TB 10002-2017 正式出版文本(本站标准库藏本)——发布公告、前言、总则、桥涵布置(第 3.5、3.9 节)、设计荷载与桥涵设计各章提炼与照录底本(访问日期 202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