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020.1-2025 接触网支柱 第1部分:钢支柱


标准卡信息
GB/T 25020.1-2025(2025-01-24 发布,2025-08-01 实施(现行))含实值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 第1部分:钢支柱
适用范围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用钢支柱的产品技术要求
关键参数 格构式 G/环形钢管 GG/H 形 GH 三类支柱代号体系;钢材 Q235B/Q355B/20 号钢(禁沸腾钢);热浸镀锌层局部 70/55 μm 双档;挠度导高处 25/50 mm、柱顶 1.5L/100、扭转角 6°;附录 A 三类支柱外形尺寸与检验弯矩(规范性)
资料状态:已核验 — 题录与现行状态经官方平台复核证实(2026-08-31);关键限值已按正式出版文本实值提炼(2026-09-13 核对,官方扫描件全文转录);内容复核:2026-09-13;2026-10-09 依库内正式出版文本增补关键参数提炼(限值以正式出版标准文本为准)。关键题录、版次与引用关系已按官方现行文本核对,具体限值引用前仍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标准概况

GB/T 25020.1-2025《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 第1部分:钢支柱》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主管部门与归口部门均为国家铁路局,2025-01-24 发布、2025-08-01 实施,标准状态现行。中国标准分类号 CCS S82,国际标准分类号 ICS 29.280(依据 GB/T 25020.1-2025 官方题录)[1]。本标准为接触网支柱系列标准的第 1 部分(钢支柱),代替旧版支柱类产品技术文件体系,是接触网支持结构产品侧的国家标准主卡之一。支柱用钢材方向另有 GB/T 34199(热轧 H 型钢) 作为材料侧配套。

沿革增补(2026-09-02):据官方文本转载题录(站外标准库收录的 GB/T 25020.1-2025 正式文本 PDF 及标准题录站),本版代替 GB/T 25020.1-2010《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钢支柱 第1部分:格构式支柱》,并对 2016 年版各分部内容进行整合[3];标准正文框架覆盖分类与表示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产品合格证、储存及运输;原系列其余分部为 GB/T 25020.2-2016(方形钢管支柱)、GB/T 25020.3-2016(环形钢管支柱)、GB/T 25020.4-2016(H 形支柱),均 2016-12-13 发布、2017-07-01 实施(依据 openstd 官方著录),三册的后续废止动态以官方目录为准。

英文名称增补:官方著录英文名为 Pole for overhead contact system of electrified railways—Part 1: Steel pole(openstd 著录页,2026-09-02 查询)[2]。

适用范围

一句话概括:适用于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用钢支柱(含 H 型钢支柱等结构形式)的制造、检验与验收;城市轨道交通采用的同类支柱参照执行;具体条文按正式出版文本执行(本卡关键限值已按 2026-09-13 全文核对提炼,2026-10-09 依库内出版文本扩编)[4]。

相对旧版的主要技术变化(前言概览)

前言可读。2025 版为合并修订版:前言载明本文件代替 GB/T 25020.1-2010《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钢支柱 第1部分:格构式支柱》、GB/T 25020.3-2016(环形钢管支柱)和 GB/T 25020.4-2016(H 形支柱),三册并为一册[5]。库文转录记:引言载 GB/T 25020 拟由两部分构成——第 1 部分钢支柱、第 2 部分混凝土支柱(引言全文未随库文转录收录,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归口与起草口径(前言):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8)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以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铁道建筑研究所牵头,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参编[5]。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前言列出的主要技术变化(a~o 项)[5]:

  • 新增:钢板的技术要求(5.2.1.2);角钢的技术要求(5.2.1.3);H 型钢的技术要求(5.2.1.4);格构式支柱平行线路方向承载力检验弯矩的要求(表 A.2);
  • 更改:钢材剪切下料的环境温度要求(5.3.2.5);镀层表面质量的技术要求(5.3.1);镀层厚度的技术要求(表 1);构件外形尺寸技术要求(表 2、表 3、表 4);出厂检验批量要求(7.2.3);合格性判定方法(7.2.4、7.3.4);型式检验条件要求(7.3.1);格构式支柱型号(表 A.1);H 形支柱型号(表 A.4);
  • 删除:锥形钢管支柱类型;涂料涂装要求。

关键参数提炼

本站仅提炼要素条目与要求方向,不转录条文原文;具体限值以现行文本为准。 以下主表与「照录」小节为 2026-10-09 依库内正式出版文本[5]增补,供检索定位使用;条文原文与完整技术要求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要素 限值/要求提炼 条款
支柱分类 格构式支柱、环形钢管支柱、H 形支柱三类 4.1
标称容量(术语) Mk: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组合在支柱悬挂方向法兰盘底面的等效弯矩 3.1
柱顶挠度检验弯矩(术语) M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悬挂方向柱顶挠度的检验弯矩(法兰盘底面) 3.2
导高处挠度检验弯矩(术语) Mw1、Mw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悬挂方向接触线高度(导高)处支柱挠度的检验弯矩(法兰盘底面) 3.3
扭转角检验扭矩(术语) Mn: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接触线高度(导高)处支柱扭转角的检验扭矩 3.4
承载力检验弯矩(术语) M: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支柱在法兰盘底面的检验弯矩 3.5
防腐一般要求 支柱应采用防腐措施,满足应用环境条件的要求 5.1.4
钢板/角钢/H 型钢 钢板按 GB/T 709、GB/T 711、GB/T 3274;角钢按 GB/T 706;H 型钢按 GB/T 34199;钢材表面质量按 GB 50205 5.2.1.2~5.2.1.5
焊接材料 熔敷金属力学性能不应低于相应母材标准的下限值;焊条按 GB/T 5117、GB/T 5118;焊丝按 GB/T 8110、GB/T 10045、GB/T 17493、GB/T 39279;埋弧焊焊丝焊剂按 GB/T 5293、GB/T 12470 5.2.2
螺栓连接副 热浸镀锌防腐时镀层按 GB/T 5267.3;螺栓按 GB/T 5780、GB/T 5782;螺母按 GB/T 41、GB/T 6170;垫圈按 GB/T 95、GB/T 97.1;机械性能按 GB/T 3098.1、GB/T 3098.2 5.2.3
下料 角钢宜机械冲剪;钢板宜数控氧-乙炔切割、等离子切割、激光切割或机械剪切;钢管宜管子车床或数控相贯线切割机;H 型钢宜氧-乙炔或等离子定长下料;切割面/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毛刺和分层,允许偏差按 GB 50205 5.3.2
焊接 钢管纵向焊缝宜气体保护焊打底、埋弧焊或高频焊焊接;焊缝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外观质量及焊缝高度按 GB 50205;焊缝设计、焊接工艺与质量评定按 GB 50661 5.3.1、5.3.4
标志与合格证 铭牌至少包括制造企业名称、产品型号、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生产/出厂日期、企业统一编号、执行标准、设计图号、支柱型号、质量检验结果、检验部门签章 8.1、8.2
储存与吊装 格构式支柱按 3 层堆放、其他支柱不超过 4 层,支点在同一垂直线上、层间设垫层;装车卸车采用吊装、每次不超过 2 根、宜两点吊装;运输存放应妥善固定、不变形、不损伤镀层 9.1~9.3

分类与代号(4.1~4.2)

  • 三类支柱:格构式支柱(代号 G;Gz 窄形柱、Gq 桥支柱)、环形钢管支柱(代号 GG,外径以 Φ 表示)、H 形支柱(GH 为附录 A 表 A.4 系列 1;GHd 单 H 形、GHs 双 H 形为表 A.5 系列 2)。
  • 型号表示:格构式为"代号+标称容量/支柱高度"(如 G150/13 即标称容量 150 kN·m、高 13 m);标称容量两项者第一项为垂直线路方向、第二项为平行线路方向;环形钢管为"代号+高度+外径+法兰盘代号+标称容量";H 形为"代号+截面高度+法兰盘代号/支柱高度"。

材料与制造(5.1~5.3)

  • 钢材(5.2.1):不应采用沸腾钢,宜采用 Q235B、Q355B 或 20 号钢(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优质碳素结构钢按对应国家现行钢材标准);H 型钢按 GB/T 34199。
  • 整根制作(5.1.3):支柱高度 ≤11 m 时,环形钢管支柱和 H 形支柱应整根制作。
  • 焊缝(5.3.1/5.3.4):钢管不应有超过 1 条纵向焊缝、中间不应有横向和斜向焊缝;焊缝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三级(焊缝外观质量与高度按 GB 50205,焊接工艺与质量评定按现行钢结构焊接标准)。
  • 低温作业限制(5.3.2/5.3.3):碳素结构钢环境温度低于 −16 ℃、低合金结构钢低于 −12 ℃ 时,不应进行剪切及冷矫正、冷弯曲和冲孔。

防腐:热浸镀锌(5.3.5,表 1)

镀件厚度 mm 局部厚度 μm 平均厚度 μm
≥5 ≥70 ≥86
<5 ≥55 ≥65
  • 镀层均匀性:硫酸铜溶液浸蚀 4 次不应露铁;附着力:锤击试验后镀层不凸起、不剥离;漏镀面宜用锌含量 92% 以上富锌涂料修补,修补层厚度比镀层局部厚度厚 30 μm 以上。

外形尺寸偏差(5.4,表 2~4)

项目 格构式 环形钢管 H 形
支柱高度偏差 ≤11 m:±20;>11 m:±35 ±20 ±20
支柱弯曲度 L/1 000 L/1 000 1.5L/1 000
截面尺寸 柱顶宽/高 +4/−3;对角线差 ≤5 外径 ±5.0 截面高 +4/−2、宽 ±4
法兰盘螺栓孔 直径 +1.0/0;同盘孔距 ±1.5、异盘 ±5.0 直径 +1.0/0;孔距 ±1.5 直径 +1.0/0;孔距 ±1.5

结构性能限值(5.5)

  • 挠度:加载至导高处挠度检验弯矩 Mw1 时挠度不应大于 25 mm;加载至 Mw2 时不应大于 50 mm(环形钢管/H 形支柱,按附录 A 规定高度处)。
  • 柱顶挠度:加载至柱顶挠度检验弯矩 Ms 时,柱顶挠度不应大于 1.5L/100(L 为支柱高度)。
  • 扭转角:有扭矩要求的 H 形支柱加载至扭转角检验扭矩时,扭转角不应大于 6°。
  • 承载力:加载至承载力检验弯矩时,格构式支柱焊缝不开裂、镀层不剥离、构件不屈服;环形钢管/H 形支柱焊缝不开裂、镀层不剥离、不产生鼓曲塑性变形。

附录 A:外形尺寸与检验弯矩(规范性)

  • 三类支柱分表给出常用型号系列:格构式(表 A.1/A.2,如 G150/13~G1500/25、Gz 窄形、Gq 桥支柱系列)、环形钢管(表 A.3)、H 形(表 A.4 系列 1、表 A.5 系列 2)。
  • 检验弯矩规律(表 A.2):型号标称容量即柱顶挠度检验弯矩 Ms(kN·m),悬挂方向承载力检验弯矩为标称容量的 1.5 倍(如 G150/13:Ms=150 kN·m,承载力检验弯矩 225 kN·m)。

常用型号检验弯矩节选(附录 A 照录)

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全部型号行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下行与注为节选,照录自正式出版文本[5]。

表 A.2 节选(格构式支柱检验弯矩,弯矩单位 kN·m):

支柱型号 高度 L/m 柱顶挠度检验弯矩 Ms 承载力检验弯矩 M(悬挂方向) 承载力检验弯矩 M(平行线路方向)
G150/13 13 150 225 —
G600/15 15 600 900 —
G1500/25 25 1 500 2 250 —
Gz450/15 15 450 675 —
G120-450/12.5 12.5 120 180 675
G250-250/15 15 250 375 375
Gq200/12.5 12.5 200 300 —

注(表 A.2 注照录):"—"表示未明确的平行线路方向承载力检验弯矩,由设计文件给出——即仅双标称容量型号(如 G120-450/12.5、G250-250/15 系列)设平行线路方向承载力检验弯矩。

环形钢管支柱(表 A.3):导高检验高度规则为支柱高度 ≤9 m 时按高度 6.35 m 或 7.05 m 检验、>9 m 时按高度 7.5 m 检验(照录);表列覆盖 Φ300A、Φ350A 两个外径系列,柱顶挠度检验弯矩 56~180 kN·m、承载力检验弯矩 90~270 kN·m(如 GG60/9 Φ300A:Ms=60、Mw1=20、Mw2=40、承载力 90;GG180/11 Φ350A:Ms=150、承载力 270)。A 为法兰盘型号,按设计图纸确定,一般为 A、B、C、D、E 等。

H 形支柱(表 A.4/表 A.5):导高检验高度规则为支柱高度 ≤9 m 时按高度 6.15 m 检验、>9 m 时按高度 7.25 m 检验(照录)。系列 1(表 A.4)覆盖 GH240A~GH310A,截面 240×240×10×17~310×288×18.5×33 mm,标称容量 100~360 kN·m,扭转角检验扭矩 1.1~10.5 kN·m;系列 2 中单 H 形(GHd250A~GHd390A)设计无扭矩要求(注 3:"—"表示设计无扭矩要求,照录),双 H 形(GHs,如 GHs300A/8:扭转角检验扭矩 10 kN·m、扭矩力臂 S=564 mm;GHs294A/11:S=496 mm)设扭转角检验。

要素-方向扩充表

要素 关键实值 站内关联
分类与表示 G/Gz/Gq、GG、GH/GHd/GHs 代号体系;型号=标称容量/高度 钢支柱
承载能力 导高处挠度 25/50 mm;柱顶 1.5L/100;扭转角 6°;检验弯矩按附录 A 支柱载荷计算
尺寸与公差 高度 ±20 mm(格构>11 m ±35);弯曲度 L/1 000(H 形 1.5L/1 000) 地脚螺栓
防腐体系 镀层局部 ≥55/70 μm、平均 ≥65/86 μm 双档;硫酸铜 4 次不露铁 腐蚀缺陷
试验与检验 力学性能试验、焊缝质量、出厂检验与合格证框架 CRCC 零部件认证

检验规则要点(第 7 章)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7.1),所有支柱均应进行出厂检验(7.2.1)[5]。

  • 批量(7.2.3):同型号格构式支柱每批不应大于 1 500 根;同外径、同标称容量的环形钢管支柱每批不应大于 1 500 根;同截面尺寸 H 形支柱每批不应大于 2 500 根;结构性能试验应从构件尺寸和镀层质量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2 根;
  • 判定(7.2.4/7.3.4):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次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合格;
  • 型式检验条件(7.3.1):首次投产或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停产一年或转场生产;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依据检验规则,同型号格构式支柱、同外径同标称容量环形钢管支柱累计生产 3 000 根或生产满 3 年但总数不足 3 000 根;依据检验规则,同截面尺寸 H 形支柱累计生产 5 000 根或生产满 3 年但总数不足 5 000 根;
  • 抽样(7.3.3):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批次中随机抽取 2 根。

检验项目分工(表 6~表 8 归纳照录)[5]:

  • 型式检验为全项:外形尺寸(支柱高度、弯曲度、截面尺寸、法兰盘螺栓孔直径与孔距,对应 5.4/6.1),镀层四项——表面质量、厚度、附着力、均匀性(5.3.5/6.2),结构性能(5.5/6.3);
  • 出厂检验·逐个检验:外形尺寸全项+镀层表面质量、厚度;
  • 出厂检验·抽样检验:结构性能中的挠度;H 形支柱抽样检验另含扭转角;承载力与镀层附着力、均匀性仅列入型式检验。

试验方法要点(第 6 章·附录 B)

外形尺寸试验量具与试验方法(表 5 照录自正式出版文本[5]):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量具分度值
1 支柱高度 用钢卷尺测量 1 mm
2 支柱弯曲度 用钢直尺测量 0.5 mm
3 截面尺寸 用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0.5 mm
4 法兰盘螺栓孔直径 用游标卡尺或孔径量规逐个测量 0.02 mm
5 法兰盘螺栓孔孔距 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测量 0.5 mm

镀层试验(6.2):镀层厚度取两端和中部 3 处表面质量合格、面积 1 cm² 的矩形表面为基本测量面,每个基本测量面测 5 个点取算术平均值作局部厚度;附着力按 GB/T 2694-2018 附录 B;均匀性按 GB/T 2694-2018 附录 A,相同工艺条件下试样测试面积不小于 100 cm²[5]。

支柱结构性能试验(附录 B,规范性)[5]:

  • 仪器精度(B.1):荷载测量分度值不应低于 0.1 kN,位移测量分度值不应低于 0.5 mm;
  • 试验布置(B.2):格构式与环形钢管支柱做弯曲试验,H 形支柱分弯曲试验与弯扭试验;采用立式试验方法、受力方向为水平,试验基础应稳定可靠、不应有转动变形;
  • 荷载计算(B.3.1):挠度/柱顶/承载力检验的试验水平荷载 Pi=Mi/(L−0.1)(式 B.1,Mi 为任一级弯矩、L 为支柱高度);扭转角检验扭矩的试验水平荷载 Pi=Mni/(0.001S)(式 B.2,S 为加载点至截面中心线距离,mm);
  • 试验项目(表 B.1 照录):
支柱类别 弯曲·规定高度处挠度 弯曲·柱顶挠度 弯曲·承载力(悬挂方向) 弯曲·承载力(平行线路方向) 弯扭·扭转角 弯扭·承载力
格构式支柱 — √ √ √ — —
环形钢管支柱 √ √ √ — — —
H 形支柱 √ √ √ — √ √

格构式支柱采用弯曲试验分别试验悬挂方向和平行线路方向承载力;H 形支柱无扭矩要求时采用弯曲试验承载力,有扭矩要求时采用弯扭试验承载力(表 B.1 注与正文照录)。

  • 加载程序(B.3.3):正式测试前对支柱预加 40% 承载力检验弯矩值以消除安装间隙,并重新紧固螺栓,卸载后测量初始挠度(测点位移);规定高度处挠度试验由零按 Mw 的 25% 级差加载至 Mw(每级静停不少于 1 min),再按 50% 级差卸载至零(静停不少于 3 min);柱顶挠度、承载力与扭转角试验按 20% 级差加载至 80%(每级静停不少于 1 min)、再按 10% 级差加载至 100%(静停不少于 3 min),之后按 50% 级差卸载至零(静停不少于 3 min),逐级测量记录挠度/测点位移并观察有无破坏现象;
  • 扭转角计算(B.4):αd=arctan(Δ/b),Δ 为规定高度处两测点位移差绝对值(mm),b 为 H 形支柱截面宽度(mm)。

与国内条目的关联

试验与检验方向

  • 检验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第 7 章);结构性能试验方法按附录 B(规范性):试验仪器精度、试验布置、加载步骤与扭转角计算;
  • 镀层检验(6.2):镀层厚度测点与平均值判定按 5.3.5 表 1;结构性能检验(6.3)按挠度/扭转角/承载力三组指标;
  • 支柱安装验收按行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与条目关联

本卡是接触网支柱类条目的国家标准对照来源(产品侧)。

体系定位

相关条目

官方查阅/下载

本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仅给出官方查阅入口:

  •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著录页(GB/T 25020.1-2025)
  • 正式引用请购买正版文本。

参考资料

  • [1] GB/T 25020.1-2025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 第1部分:钢支柱(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题录,访问日期 2026-08-28)
  • [2]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著录页复核(访问日期 2026-09-02) —— 英文名称、发布/实施日期与归口的再确认
  • [3] GB/T 25020.1-2025 正式文本 PDF(站外标准库转载, 访问日期 2026-09-02) —— 代替 GB/T 25020.1-2010 与正文框架(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的转载口径
  • [4] GB/T 25020.1-2025 正式出版文本(关键限值实值提炼依据,官方扫描件全文核对 2026-09-13)
  • [5] GB/T 25020.1-2025 正式出版文本(本站标准库藏本)——提炼底本(访问日期 2026-10-09) —— 前言技术变化、术语定义、检验规则批量与型式检验条件、表 5/表 B.1/附录 A 检验弯矩的照录与提炼底本